“我很高兴成为一名特约监察员,感谢市监委的信任,我将认真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》等法律规定,认真履职尽责,坚决扛起特约监察员的光荣使命,真正发挥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。” 特约监察员代表罗佳表示,接过聘书正式成为都江堰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,不仅是一种荣耀,也是一种责任,更是一项使命。
聘任大会现场
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,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,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、社会监督、舆论监督,10月11日,都江堰市监委召开都江堰市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暨培训会,16名特约监察员正式“上岗”,开启履职“篇章”。
新聘特约监察员代表发言
会上,现场宣读了《都江堰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》,并向16名新聘任的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。同时,罗佳、张星昊2位特约监察员代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,作了表态发言,充分展现了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良好的精神面貌。
现场颁发聘书
随后,该市监委还对聘请的特约监察员开展了业务培训,详细介绍了市纪委监委的机构设置和职能职责,以及近三年都江堰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状和成绩,梳理和解析了特约监察员参与监督的工作方式和职责。
进行第一次工作培训
据悉,都江堰市纪委监委为认真做好特约监察员的选聘工作,专门成立工作专班,经过发布公告、自荐报名、民主推荐、遴选考察、公告公示等程序,从众多报名者中选聘了16名特约检察员。此次选聘范围包括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各民主党派成员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表、专家学者、基层群众代表等,其中,“两代表一委员”占比56.25%,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占比43.75%,这充分反映了特约监察员的广泛性和民主性,有利于切实发挥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实效性。
“选聘16名特约监察员,这只是我们推进特约监察员工作的第一步。接下来,我们将细化特约检察员的动态管理和考核运用,搭建形式多样的活动平台,让特约检察员充分融入到监委的工作中来,切实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。”都江堰市纪委监委的相关负责人说道。(都江堰市纪委监委 杨丽娟 徐闯 || 编辑 鲁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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